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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
首先,你要拿着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去补办一个离婚证。 注:这几样东西,离婚协议书是最重要的,如果丢失了,你可以要民政部门(双方离婚的地方)去查找,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民政局留有一份。找出来后补办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补办离婚证。
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您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
【法律意见】可以。【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
1、需要补办离婚证。然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离婚证丢了一本,现在想复婚,可以用另一本离婚证办理。或者是补办离婚证,再办理复婚。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
因为离婚证丢失而需要补办的,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驻户口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离婚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离婚双方本人在场才能进行。
离婚判决书丢了领结婚证,可以凭借丢失方的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的法院档案室,申请查档复印你的离婚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管理章。补办后的离婚判决书,可以作为原离婚判决书进行使用,并且还可以用于办理再婚手续。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