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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C,非格式条款在格式缉单光竿叱放癸虱含僵合同中,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制定的,因此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含义不一致,应当是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这也充分地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而且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
非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之外插入的一些条款,如手写条款、附加的印刷条款等。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由于这些条款是为了排除一般条款制定的,故其效力应优于一般条款。在兼有格式和
格式条款应当是格式合同,它和一般的合同书,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无法单方修改,由提供合同的一方提前制定好了。而一般的合同书,是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双方是可以改的。我们到银行签、电信签的,保险公司的,一般都是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
一、格式条款是指什么格式条款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未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并不允许对方当事人对其内容作变更得合同条款。其特征有: 1、格式条款一般是由居于优势地位得一方制定的,所谓优势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实质上,欠条和借条不存在哪个好、哪个不好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欠条、借条甚至是收据,都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当事人也就是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