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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是收购。股权转让的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二、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三、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四、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一)转让方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
1、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行业、行业周期、市场环境不了解,会造成行业定位风险。对项目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了解不全,对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靶向不准,会造
股权转让不是收购。股权转让的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二、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三、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四、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能任意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后方可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如果是转让合并的,债权债务是一并转让的,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首先签订,双份签订提交大会讨论决议,并获得其他股东的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证明,这是内部的手续;其次还要到工商等级部门修改相关的股东变动资料,如果增资或者减资了要请验资公司出一份资质变动文件然后到工商登记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最主要的税是所得税。如果外资公司的股东是境外自然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外资公司的股东是境外法人,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0%。纳税依据是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股权众筹的风险:1、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2、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3、市场规模尚待开发;4、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在股权众筹的过程中,投资者审核、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线划分、项目审核和推荐、资金流、募资的期限和及时性、金额、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