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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又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
借高利贷不要父母还,高利贷的危害如下: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高额利息的贷款方式,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信用的基本形式[1]。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的利率通常较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
民间借款利息过高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过高,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对于合理部分的利息,则予以保护。
1、放高利贷违法。 2、《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一般而言,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1、原则上说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
高利贷是一种民间借贷的形式,根据有关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一般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协商的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此项标准的,则应该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民间高利贷一
个人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个人放高利贷的行为,如果不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是不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 第二,行为人具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信贷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其中的“一年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