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构成特别防卫的情况有: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仍为正当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 (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 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而社会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3.具有防卫意识,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一)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
构成特别防卫的情况有: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明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