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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要件有: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
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可以肯定的是,拐卖儿童的,即使征得儿童同意,也成立拐卖儿童罪。但现实生活中,有的妇女因为生活困难等原因,愿意甚至主动让他人出卖自己,对出卖者的行为应否认定为拐卖妇女罪,尚需研究。本书原则上采取否定说。
构成不救助被拐卖妇女罪的情况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助妇女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负有救助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救助要求或者举报而不救助,造成严重后果的; 3、犯罪主体是负有救助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不进行救济,被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残疾、死亡、精神异常的2、不进行救济,被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藏、转移、不能立即救济的3、3次以上或3人以上被绑架的妇女、儿童
绑架、绑架的妇女、儿童承担救济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绑架被绑架、被绑架的女性、儿童及其家属的救济要求、被绑架、被绑架的女性、儿童不得救济,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不解救被拐卖,绑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由四要件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2、存在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妇女职责的国家
一、什么叫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
侮辱妇女罪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行为人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 4、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侮辱妇女的行为。 侮辱妇女罪量刑标准是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