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辽宁户口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辽宁户口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辽宁户口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2024-05-16 10
普法内容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辽宁赡养纠纷状告对方管辖法院
    辽宁赡养纠纷状告对方管辖法院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

    2024-07-18 3
  • 辽宁赠与合同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辽宁赠与合同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2024-06-07 10
  • 宁夏离婚房产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
    宁夏离婚房产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

    2024-04-26 5
专业问答更多>>
  • 辽宁省外地户口在哪开无房产证明?

    我来说一下辽宁外地户口在哪开无房产证明吧:现在国家规定应该是两地都要开,有的地方要求得严格,如果工作所在地不在以上两处,连工作所在地都要开的.因为无房证明是证明你是首套房,首套房在购房时所要交和税上有

    2022-11-02 15,340
  • 辽宁户口在学籍地高考怎么办

    以学籍为准,辽宁省的规定是这样的: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考和高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凡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

    2022-03-20 15,340
  • 辽宁省户口管理条例有哪些?

    2015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出台更新了部分户籍管理便民措施,对于购房落户者,只需持购房合同、结算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和房产证等材料即可办理,取消了过去取得房产证后仍需实际居住1年的限制。 此次《意见》明确

    2022-07-30 15,340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原告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

    2021-1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01:09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向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也即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1,457 15,340
  • 工程欠款纠纷的管辖 01:13
    工程欠款纠纷的管辖

    工程欠款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法律对普通管辖范围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了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即

    1,807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哪里管辖 01:10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哪里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

    3,38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