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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 1、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
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我国依据宪法享有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共同纲领是1949年制定的。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
社保交给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方上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中央是人社部。按照所在地的级别,到相应机关进行缴纳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
中国现行宪法的制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54年,1954年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宪法,也是1954年的宪法,为我国宪法提供了基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