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而是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综合性的权利。撤销权既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也具有附属于债权的权利。因此,撤销权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形成权一般是不包括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有请求权说、形成权说、责任说、折衷说等不同的学说。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因此,撤销权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
债权人享有的撤销权如下: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着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了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
债权保全包括撤销权。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民法典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以下限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债权人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是债的保全方式之一,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最初由罗马法务执行官保罗制定,因此又称为保罗诉权。它创制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具备如下要件: 1、主观要件。债务人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 2、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债权是一种权利,即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还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能够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可以撤销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放弃到期债权以及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等的行为。具体来说,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