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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民办学校的股权能转让的,就可以出质进行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
如果民办学校的股权能转让,就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民办学校服务收入是否可以质押 1、民办学校服务收入不可以质押。 2、一般意义上的学校是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不具有经营性,学校的任何财产都不属于担保的范围。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
1、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学费收费权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民办学校虽系以公益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设施不得抵押,但民办学校属于自收
1、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学费收费权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民办学校虽系以公益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设施不得抵押,但民办学校属于自收
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备有或已付不少
1、民法典规定,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借款人、质押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质押股权为债务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
股权收益是可以质押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
目前还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近年来,委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受托银行越位承担风险、借道规避监管要求等。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权质押的办理手续如下: 1、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所需的材料。例如,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