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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需要对方贩卖毒品的证据可以定罪,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制度中并没有规定几个人指认贩毒的情况下就能定罪,而且,只有他人的指认根本就不能以贩毒罪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因为指认人的指认是口供,以贩毒罪定罪量刑是不能轻信口供的,除了指认结果外,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材料。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
贩毒没有毒品,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的可以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犯罪分子贩毒的肯定不可能找人出来,因为贩毒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责任,我国是严禁贩毒的,需要由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并按照贩毒的严重程序来进行司法判决,并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凡涉及毒品的犯罪,均可称为毒品犯罪。当涉嫌销售、制造即“贩毒”行为时,会被认为是最严重的毒品犯罪,处以严厉的刑罚。人证、物证、书证、音像资料、鉴定结论、辨认笔录或多种证据的组合都可以。 《刑事诉讼法》
关于贩卖毒品行为的定罪问题,就需要结合贩毒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它的立案标准来进行分析,同时它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定性为贩毒罪。 1、贩毒罪的立案标准,它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它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如果贩卖毒品行为人具有法定情形,且贩卖数额比法定标准更高,贩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贩卖毒品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的程度,构成贩卖毒品罪,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贩毒的量刑非常重。贩卖毒品超过了50克以上,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贩卖毒品超过一千克以上,就可能判处死刑。申请保释需要满足下面几点条件之一:首先,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