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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控股比例不可以为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因此,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自主约定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分红的频率、条件、方式、程
仔细分析,我认为这样约定也不是不可以。首先明确,公司法的原则就是私法自治,只要股东之间同意,达成出资协议,怎么约定股权比例都不过分。假如日后增资或者减资,这一约定照样有效,实际上就是股东之间对于股权比
股权比例是根据股东各自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计算出来的,股权比例是不能约定的,但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约定表决权、分红权的比例,可与股权比例不一致。
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因此,对出资是不能约定的,只是对分红比例可以不以实际出资为限进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应当准守合同的约定,若是有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是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若是没有约定的,按照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是不一样的。 出资比例指的是股东实际缴纳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而股权比例指的是股东基于出资占有的公司财产权等有关的份额。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在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先按实缴的出资比例
控股权的比例是指,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占一个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但是如果股东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其所享有的表决权却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这名股东也享有控股权。控股权因此可以分为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