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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抵押合同有效果。动产抵押是抵押合同成立时抵押权就成立,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成立时生效,但抵押权必须登记才能生效,否则担保物权未形成,仅有抵押合同的债权关系。最后,从实际出发。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话必须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未登记只是使得抵押权未设立,抵押合同一般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
房屋预告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抵押未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成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成立,抵押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按手印时即成立。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未生效,因为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行为,抵押权自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效力。但是对于不动产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合同未登记是否有效力,要根据是否符合生效要件来判断,合同有效的要件如下: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合同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