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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则,个人在婚前所积累的住房公积金理当被视作其个人资产;而婚姻关系成立之后,该公积金将转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物。 若在婚前有一方通过借款购买房产并承担了首付款和分期还款责任,那么这些支出款项都应当归入到个人资
男方全款买房,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为名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婚前房婚后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
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付款归属的认定,看首付款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借款的,则首付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去世的,女方承担一半,一半由
婚后购买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购置车辆的资金来源,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种情况:1、如果购买车辆的资金是由父母或其他亲属赠与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车辆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的名下,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时,视为父母对子女个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