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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在我国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精神损害的相应的赔偿金额一般主要根据下面几个因素来进行确认和计算:受害当事人自身所受的伤残等级、受害者自身所处的年纪; 肇事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轻重、肇事当事人自身可以承担责任的具体经济水平、受理这一案件的所在法院当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
主要是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的会议纪要:(九)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问题侵权致人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侵权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
(1)侵权人的认错态度和受害人的谅解情况;(2)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及程度;(2)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和身体素质;(4)受害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能力;(5)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法律意见】精神损害赔偿不按伤残等级计算。道路交通事故参照整个民事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并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以下考虑因素,: (1)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
人的精神和生命是不可以用金价来衡量的,但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确定一个统一的公平合理的赔偿额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法制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关系到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效果,关系当事人切身的合法权益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
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
对方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就算给当事人造成了精神损害,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够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换句话说,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 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满足以下条件的话,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当事人属于无过错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