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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乃是法人下属的一个部门,并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若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那么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则应由法人来承担;反之,若其能自筹其力,则也可先行从该分支机构所管辖的财产中进行承担,在此之后若仍有缺口,不足以完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需要依法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的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公司的印章。
分公司的设立不属于分立合并。它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合并可采用
1、设立分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合并分立,属于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以为设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并没有任何变化。分公司需要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总公司设立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的名
母公司设立子公司不是分立,公司分立后各个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而子公司受到母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拥有法人的独立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
成立分公司,首先需要申请人持有关的材料,到工商行政局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局会准许登记,同时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至工商行政局换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分立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第一种是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的行为。第二种是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