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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送还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要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获到另一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能够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
增值税发票作废会退回税费,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后需要作废,需要将作废原因和相关事项报告给税务机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确认后,可以申请退回对应的税款; 2、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如果增值税普通发
不可以,当月发票才可重开。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
发票作废一般是不退税,算作多缴税款在以后的应纳税款中抵减。如果开票当月开错了,将发票的所有联次都带上还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开发票的地方直接作废就行了。如果开票日期跨月了,让购买方出个拒收证明,拿着发票、
税控盘注销后,税务登记也注销了,原先领取的发票也全部交回,即使没注销前开错发票,也毫无办法,无法纠正。
申报已开发票数据,按税控设备数据为准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作废了。关于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均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其余民事类法律,若规定于民法典中,则予以废止。该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