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离婚女方一般不用退还彩礼钱和订婚钱。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离婚通常不需要退还彩礼和三金,具体如下: 1、结婚时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彩礼,即使在结婚前支付,那么也是男方父母支付给女方父母的,而不是给予孩子的,故此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在离婚时一般不能被分割; 2、若是结婚登记后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1、订婚后分手彩礼是可能返还的。 2、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3、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订婚时索取了大量财物作为彩礼,那么是能退的,因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没领证或者给了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有没有结婚的等等情况彩礼是需要退的,具体要看实际情况。彩礼数额可以根据男方家庭情况来定,不能不要彩礼,女方要了彩礼至少在经济上稍微有点保障。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男方如果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根据相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