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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该区别对待。
事实婚姻解除了可以登记结婚。结婚的条件有,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双方都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都没有不可以治愈的疾病等。
事实婚姻仅适用于1994年以前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你说的这个情况属于同居且育有小孩。两人直接分开生活即可,关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和育有的子女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
第一,。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由于双方没有结婚证及在民政局的档案,则需夫妻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在重新办理离婚手续;第二,。需要原告,本,去起诉离婚,由于未办理结婚证,原告起诉时需要提交双方属于
已经进行登记结婚的婚姻,需要双方到民政部登记离婚。
【法律意见】就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就开始长期、稳定的以夫妻名义进行并具备的实质要件(如:有子女、群众都认为两个是夫妻等)。属于事实婚姻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在法院主持下,解除夫妻关系。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