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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涉及港澳台的案件显然不符合以上两条的规定,所以不能算是涉外案件,也就不属于
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在中国法院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也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以对于被告在国内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首先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次把以下离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带上并交给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
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第三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均不属于这里所指的“外国组织”。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首先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次把以下离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带上并交给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
涉外涉港澳台行政诉讼需注意: 1、原告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亲自来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应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例如护照,港、澳、台居民通行证等),并提供复印件。原告委托他人递交起诉状的,应递交经公证、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香港、澳门、台湾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事件的审理,人民法院一直与涉外事件进行比较处理,但在司法解释中制定原则规定,为法官处理香港、澳门、台湾民事
离婚纠纷主要涉及的法律就是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围绕婚姻法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是目前解决离婚案件中能够适用的最高效力的法律。同时,当事人在处理离婚纠纷时,还可以使用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陆续
离婚会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男女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如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感情破裂; 2、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法律也有倾斜保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