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欠债怎么办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欠债怎么办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欠债怎么办

2021-01-26 128
普法内容
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故在没有被认定为无效婚姻之间的债务是谁借的由谁承担,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归谁
    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归谁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2020-04-01 93
  •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

    2021-01-06 113
  •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如何判断?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如何判断?

    无效婚姻(包括可撤销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

    2024-05-24 14
专业问答更多>>
  • 婚姻存续期间对外承担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对外承担债务

    凡事婚后所产生的任何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领了结婚证后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具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有: 一、用于子女教育,父母医疗等家庭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任意一方基于合法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022-08-20 15,340
  • 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婚姻关系存

    2022-10-26 15,340
  • 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归谁

    1、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但如果是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

    2022-05-14 15,340
  •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欠赌债女方要还吗

    赌债不受法律的保护,您不用替您的前夫还钱。

    2022-10-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公证有效吗 01:2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公证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是个人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

    2,270 15,340
  • 什么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01:22
    什么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在我国,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受到婚姻法诸多的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较多使用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来指代夫妻之间的婚姻期间。根据婚姻法,在

    5,973 15,34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界定 00:5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界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

    1,552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