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吗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吗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吗

2020-01-14 184
普法内容
是的,根据《刑法》这一规定,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这里的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的客观危害性极其严重和犯罪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也就是所谓罪大恶极。应当指出,罪行极其严重是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在刑法分则对适用死刑条件往往加以具体规定,例如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特别严重等。在适用死刑的时候,应当同样遵守上述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关于死刑适用的条件。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罪行极其严重”是指什么情形
    “罪行极其严重”是指什么情形

    1、“罪行极其严重”是死刑适用的实质条件,尽管立法规定在字面意义上似只强调行为的客观危害,但在理解上必须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 2、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既指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同时也指行为人具有极其严重的

    2024-06-29 26
  • 死刑适用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死刑适用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020-11-18 109
  • 死刑适用于哪些犯罪分子,法律怎么规定的
    死刑适用于哪些犯罪分子,法律怎么规定的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以及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

    2024-04-29 26
专业问答更多>>
  • 死刑是否只适用于犯罪分子罪行较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

    2022-11-25 15,340
  • 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否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取决于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尽管判处死缓也是判处死刑,但判处死缓的罪犯除个别以外一般不再执行死刑

    2022-03-06 15,340
  • 附加适用于严重的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没有裁量的余地,必须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

    2022-10-28 15,340
  • “罪行极其严重”是指什么情形

    1、“罪行极其严重”是死刑适用的实质条件,尽管立法规定在字面意义上似只强调行为的客观危害,但在理解上必须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 2、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既指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情

    2022-11-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 01:06
    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分别为: 1、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对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4、累犯不适用缓刑,即指年满18周岁的

    5,449 15,340
  • 死缓适用减刑吗 01:08
    死缓适用减刑吗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625 15,340
  • 找小三属于犯重婚罪吗 01:14
    找小三属于犯重婚罪吗

    找小三,不一定会触犯了重婚罪。在刑法领域中,重婚罪主要是指,已经有法定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重新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因此,只有对方已经与小三重新登记结婚,或者与小三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才算触犯重婚罪。除此之外,如

    2,20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