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2023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包含哪些
2023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包含哪些

2023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包含哪些

2024-05-29 6
普法内容
医疗机构职业条件 第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四条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借和转让。 医疗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如有关方面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必须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第十三条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由登记机关核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三)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同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医疗机构职业条件是怎样的
    医疗机构职业条件是怎样的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包括以下: 1、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 2、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3、其他条件。

    2020-10-15 188
  • 成都医疗鉴定机构包含哪些
    成都医疗鉴定机构包含哪些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中华医学会,它在必要时,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2024-05-10 8
  • 医疗机构职业前提有哪些
    医疗机构职业前提有哪些

    医疗机构职业条件 第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

    2024-04-21 9
专业问答更多>>
  •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 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

    2023-06-12 15,340
  • 医疗机构的分类包含什么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2024-08-25 15,340
  • 医疗机构职业资格规定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如下: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和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医疗机构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相同。2、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无菌消毒和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

    2021-11-26 15,340
  • 医疗机构管理员的职业标准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包括: 1、有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有合适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

    2021-11-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00:53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3,243 15,340
  • 什么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01:13
    什么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以下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

    1,959 15,340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00:56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未取得

    7,046 15,340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