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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款规定: 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实质上属于抵偿股东投资资产,应此应当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计税价格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如下规定计算:
按照法律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
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
A.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B.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C.缴纳所欠税款D.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
股东的剩余资产分配权是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资产有分配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前提是公司的净资产在清算时大于公司的债务。 中国《公司法》第187条规定,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份有限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不抵债后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之后,公司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对法人财产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应当向偿还债务,债务包括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权申请公司破产。但公司申请破产前,要得到股东的同意。另外,公司破产后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如果是自行清算,公司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