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男方:彭,汉族,生于197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汉族,生于1988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08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
以下是范文, 甲方(男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 现因双方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离婚协议最主要解决三大问题, 第一,是否离婚, 第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好,方可进行协议离婚,当然,离婚协议书由于涉及当事人一辈子重大的
男方:彭,汉族,生于197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李,汉族,生于1988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2008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
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有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发现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再次分割。
男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
财产共有协议并非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要求协议经过公证方可有效。因为协议作为一份合同,主要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时,协议便成立且有效,除非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
您说的二婚协议书,是指再婚后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吗?如果是,那么离婚协议书内有关子女、财产的分割问题,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首先,就算是再婚,也可以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的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公证,但同样并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的公证,主要目的是经公证确认双方可分割的财产数量和财产权属,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也都清楚财产的具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