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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司法实践中确有以“年龄上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等否认劳动关系,不予工伤认定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
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筏畅摧堆诋瞪搓缺掸画未签订劳动合同; ②原劳动合同期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有关系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中遭受到人身损害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员工依法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而继续工作,与公司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如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一年,需向员工支付双倍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含: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故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