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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可以通过向财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管理的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依法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状况。夫妻一方可以持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依法向财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
查询自己丈夫名下的房产的方式如下: 1、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可持身份证、携带结婚证明材料查询; 2、通过政务中心部署的自助查询设备,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自助查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
1、在没有注销存款人户口的前提下,配偶持本人、存款人的身份证,取款。这种情况,是在银行不知晓存款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可以,否则银行会拒绝这种方式。2、如果存款人户口注销或银行知晓存款人死亡,应该由所有第一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2、结婚证;3、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4、家里是非农户口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失业证明(失业证),农业户口的不用提供。其中3,、随迁入户的计划生育证明是在拟入户的街道办办理
如果要查询,建议您通过合法途径避免日后承担法律责任。您要查询妻子的账单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涉及出轨、离婚等情形?您可委托律师通过合法途径帮助您查询。
隐匿的夫妻存款如何查询?-110ask.com 律师按:在离婚诉讼中如何查询隐匿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存款,隐匿或者转移到其他人账户的存款我们在其他的文章中讨论。 隐匿于自己名下的存款分以下几类情况: 知
妻子要追回丈夫给小三的钱,可以向法院起诉。配偶赠与给小三钱财,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偶赠与给小三钱财实际上侵害了夫妻共有财产权,另一方在知道后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在起诉的时候可以把小三和配偶一起作为被告。在起诉的时候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日开始,至双方离婚之日或者一方死亡之日为止。由于一方死亡之日十分清楚,没有界定的必要,因此界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重要的是界定两个时间点,一是缔结婚姻关系之日,二是离婚之日。 缔结婚姻关系之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