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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
甲现在要离婚,与对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依协议支付了对方应得款项。对方拿到钱以后又要求加钱,否则拒绝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诉,可否要求按协议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这个协议还没有生效。离婚协议要在离婚登记之
狭义概念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指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并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这类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该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登记生效后,该协议的相关内容才一起生效。但在登记完成前,由于离婚
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进行处理。当事人一方希望夫妻复合,另一方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对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对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反悔的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也同意变更离婚协议的,双方可以书面变更原协议;2、如果是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的,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对于财产分
协议离婚后,如果男方出现的反悔行为,女方首先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找出为什么男方不愿意继续进行登记离婚程序的原因。如果因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而产生争议,男方不愿意离婚的,坚持离婚的女方可以在自愿的范围内进行让步,让男方继续与自己到民政部门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