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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子归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方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其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应的升值部分,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房属于婚前财产。民法典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该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清偿房贷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贷也是由首付房偿还的,该房子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 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 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购房后,如果要退还首付,必须与卖家协商退房。一般来说,只要与开发商签订了销售合同,退房就是违约,除非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你方还必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并与对方解除合同。首付是住房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占总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