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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复议期间不影响执行。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法院可以委托有关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不一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
不一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
1、执行异议在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的情况下,会影响执行。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
执行异议,如果经法院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应停止执行,会影响执行过程。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原则上公司被执行,是与法定代表人无关的,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的债务和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行为,那么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例如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让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