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归父母的,房屋产权自然也是归父母的。
假如这套房子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比如说父母全款为女儿买房,而且是在婚前就给女儿买好的,那么这套房子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一旦女儿去世,房子产权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 除非女方父母及子女均不存在,房子才有可能完全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女
第一,房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登记为父母的,即为父母的房产。子女的出资,在法律上视为借款或赠与。 第二,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
1,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现在房屋所有权你拥有30%,儿子拥有70%,没有疑问。 2,房屋购买时在经济发生之前,所以不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那么对方申请法院撤销登记在儿子名下70%的房产份额不成立,应该
具体还需要看房产性质及登记在谁的名下,各占多分的份额,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二老有权利处分的,对于老大的出资可以按照债权债务给予偿还。如果登记在三人名下的话,那么还需要看各自所占的份额,但处分时需要
父母在子女婚前给予购买或置办房产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归子女所有。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在共同生活中所置办的房产,或者和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期间所置办房屋但子女没有出资的,虽房产登记在子女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是否属于赠与行为,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父母给子女买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收据等可以作为赠与证明;2、父母给子女买房,仅供子女居住,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则不
首先,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进行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就已经离婚。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原则上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即使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的财产,房子依然是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但出资方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