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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行使作权的规定: 1、合作作品的作权通常由合作伙伴共同享有。无论是可分割的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作权,合作伙伴对整个合作作品都享有相同的作权; 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由合作伙伴共同享有,通过协商行使权利;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3、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
问题解答: 作品具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
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建议当事人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不包括以下作品: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①共同作品被他人侵权 当共同作品的著作权受到他人的侵害时,各合作作者均有权单独请求赔偿和享有诉权,而不必征得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或授权,但不得损害其他合作作者的权利;因此取得的利益,应当合理地分配给其他
作品由作者创作,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等,那么作品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呢? 作品的分类标准: 一、在确定著作权客体时,根据作品的传达媒体的不同,以伯尔尼公约
工作时间,又可以称为“劳动时间”。主要指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以及一周之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度主要由劳动法直接规定,或是由集体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进行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如果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下面几种分类: 第一,有偿转让与无偿转让。著作权的转让可以通过买卖、交易等有偿方式进行,也可以是通过赠送等无偿等方式进行; 第二,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可以将著作权分割几个部分,分别转让给不同的公民、法人或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