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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在我国已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中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基础建立了婚姻“六礼”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成。其中纳征就是指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家。随着社会制度更替,法律
要区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的。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
离婚案件中彩礼与赠与的区别表现为: 彩礼是为缔结婚姻的附条件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赠与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其他法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
从一般情形理解,彩礼给付的时间是男女登记结婚之前,但由于农村中更注重按习俗举办婚姻的程序而忽略法律意义上的登记程序,往往法定登记在前,举办婚礼在后,两者之间明显有一段时间差,当彩礼赠与行为发生在登记结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结婚彩礼和赠与的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但是两者之间有这很大的却别。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
赠与与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赠与法律关系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而继承的法律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因此,二者的产生基础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了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是指,
聘礼和彩礼的区别包括: 概念方面的不同。 1聘礼,即在男方下聘时赠送给女方的礼物,相对彩礼会比较轻一些;有些地方,女方会根据聘礼的多少选择女婿,而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男方送给女方较厚重的钱或其它礼物。 2用途方面的差异。 彩礼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1、一般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而特殊累犯的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人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