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中止探视权恢复:经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征询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的意见后,法院认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完全消失的,可以恢复探望权人探望权。
不能永久取消探望权,只能中止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法院审理属实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我们将从两个方面来明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探视权的含义。探视权,从法律的规定来看,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因此,规定探视权是未成人获得父爱、母爱等婚姻家庭权利的具体体现。从法理上说,探视子女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一种派生权利,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
1,探视权是法定的,协商一致才能自动放弃。2,如果有证据证明探视者会对监护人构成严重伤害,如:精神病暴力伤害的行为、吸毒后伤害的行为等,可以起诉法院判决。
中止探视权司法解释规定了请求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主体、中止事由、中止程序等内容,而现实中争议最多的就是关于中止事由的确定,比如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
探视权,在我国婚姻法中主要表述为探望权。探望权主要就是指,父母双方在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能够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时间,探望该名未成年子女。探望权是法定的亲子权利,除非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一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会因此解除。与此相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仅需要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还可以向对方请求保障自己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探
首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离婚后探望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就此结束。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有权行使探望权,继续享受与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