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0-10-26 20
普法内容
当事人为了实现债权提起诉讼的,其中诉讼费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实现法律规定的债权转移
    如何实现法律规定的债权转移

    债务转移的法律新规定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转移时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否则债务转移不能有效。债务转移后,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第三人对债务所设定的保证及抵押,在债务转移时失效。

    2021-01-21 146
  • 为实现债权的提起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为实现债权的提起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提起诉讼的而花费的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债权人要起诉的,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1-10-28 55
  • 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法律规定

    告胜诉,看你原来的诉讼请求中有没有要求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没有对应的诉讼请求,律师费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承担,诉讼费只要不是你自愿要求自己承担的,一般都是被告承担。败诉的话,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被告作为应诉者,除非提出反诉,否则其因诉讼而

    2020-10-04 324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诉讼怎么写债权人诉讼讨债的法律规定

    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

    2023-08-15 15,340
  • 流押法律将债权实现在诉讼中吗?

    所谓流押契约又称绝押契约,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订立合同中约定如果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

    2022-10-25 15,340
  • 规定的涉及债权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累计缴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缴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2%缴纳;4、超过20万

    2021-11-15 15,340
  • 债务人死后如何实现债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债务人死后如何实现债权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2023-10-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确权之诉的法律规定 01:08
    确权之诉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确认之诉没有专门的条款规定。确权有关起诉的内容,包含在起诉条件的内容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4,283 15,340
  •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01:08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633 15,340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19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