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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并没有引渡协议,但有合作机制,即内地调查罪案时,可请求港方协助调查,当然,港方会通过合法渠道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提供予内地当局,但港方无法拘捕涉案人,也无法引渡回内地。同时拥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居留权的人数目较多,若有人涉案,并选择
用啥子方法连香港的网合法与否,得看你咋用它干啥事了。基本上,只要你是按规矩连的,而且用这个网就是干点正经事儿,那就没问题。但要是你想利用这个网搞些坏事,比如黑别人的电脑、偷人家的资料之类的,那这就可能犯法了。再说了,因为网络世界太复杂,法律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
申請單程過程:1.夫妻相方要在場2.去要辦單程的一方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拿一份單程紙.3.然後裝備香港居民身份證.回鄉卡.同辦理單程一方身份證.戶口本仲有結婚證.正本.所有副本要影印各一分.另外影印
美亚采用的是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也就是像今天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一样,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今天购买了套餐,公司则会给你一些产品,只不过是虚拟产品,看得见摸不着的。很简单的道理,比如你今天去交电话费了
一般不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罪、受贿罪起点数额提高到三万元,并不意味着低于三万元的贪污受贿行为就一概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数额、情节并重的立法精神,《解释》同时规定
呈堂证供?不要照办香港的讲法,制度不一样的。内地叫有效的证据。 传真是有效的。问题是,怎么证明传真是真实的,很多普通纸传真跟复印件一样。关键要证明发过这样的传真,而电信部门又轻易不给查询,所以,证明传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香港人在内地是可以买社保的。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聘用香港人为单位职工,则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五项社会保险待遇,办理业务的流程也与内地居民一致。如果是在内地居住而未就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只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然没有住所但是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183天的,属于我国税法中应当缴税的居民,其境内和境外的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该条文规定的住所,是因为家庭原因、户籍或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