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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
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所以如果要变更监视居住的地点,需要经过办案机关(法、检)的同意,并报公安机关变更执行。
第一,嫌疑人可能会实行逃跑、自我伤害的行为的;第二,被监视居住期间可能存在销毁、伪造证据,阻碍证人作证或会串供的;第三,在其住处实行监视居住可能会有人身危险的;第四,可能会导致一起作案的人员逃避、阻碍侦查人员进行侦查的;第五,其家属或单位的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的《妨碍搜查》:(1)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供词的;(2)有可能导致嫌疑人自残、自杀或逃跑的;(3)有可能导致同案逃跑和妨碍搜查;(4)
以下情形属于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障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逃跑的;(3)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