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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不允许单独抵押地役权,地役权只会随设有地役权的土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后实现抵押权的时候一并转让。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
地役权可以抵押,但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不能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另外,地役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起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此外,地役权也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
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设立地役权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失去意义。
地役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与其他财产权不同的是,地役权不得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分离单独存在。地役权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殴立的,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单独房产配偶不签字的,也能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在处分房产时,当事人可以拥有房产的独立处理权,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可以和债权人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房产属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