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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
1、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采用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容易导致缔约过失责任。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未成立时,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构成了合同
所谓的产权风险就是指企业的财产权利因约定不明而对企业发展或实际投资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很多民营的家族企业在建立之初就没有产权意识,始时股东之间情重于法,一心扑在创业上,没有注意产权问题。一旦成功,问题就出来了。在创业初始,每个人投资不同
如果你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超过了这个期限,这判决书就生效了。对方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超过一年了,他就失去了申请执行的机会。也就是说,你失去了上诉的机会,对
无产权证很难证明产权归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所谓的产权风险就是指企业的财产权利因约定不明而对企业发展或实际投资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很多民营的家族企业在建立之初就没有产权意识,始时股东之间情重于法,一心扑在创业上,没有注意产权问题。一旦成功,
1、没有产权的房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一个小区所有的都没房产,只要有购房合同等全法资料某一天是可以办的,就怕拆。其他倒也没什么。 2、类似地下人防工程的停车位买卖,实际上只是与开
股权众筹的风险:1、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2、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3、市场规模尚待开发;4、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在股权众筹的过程中,投资者审核、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线划分、项目审核和推荐、资金流、募资的期限和及时性、金额、入资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避免表见让与的风险。在未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 第二,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著作权人可以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著作权纠纷。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值得注意的是,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