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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一般无权继承儿媳房产,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存在遗嘱指定赠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儿媳对公婆的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中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婆遗产的继承,规定是在死者死亡后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在死者无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前提,儿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
再婚婚前房产配偶一般也是有继承权的。即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作为配偶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如果配偶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根据遗嘱确定。
儿媳和公婆之间没有继承权。除非儿媳丧夫后,仍赡养公婆,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无论是否再婚,都和公婆的子女一样,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不一样。 首先,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法律基于自然人的一定身份而赋予自然人的。因此,继承人之所以为继承人的这种资格,是以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为前提的,是基于其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当然发生的。继承
如果是法定继承,儿媳不可以继承。如果是遗嘱继承,且遗嘱中说明儿媳是继承人的,儿媳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
民法典继承编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