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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 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2、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法院限制高消费没有时间限制。限制高消费被解除只能是因为出现了法定情形,法定情形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
没有规定时限。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
高消费限制令不管过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解除。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在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中会有时间限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随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1、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
通常情况下,需要下列两种情形能够人民法院能够解除被执路人的限制高消费令: 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路人提供确实有效的保证或者经申请执路人认可的; 2、被执路人履行完毕奏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最高人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会一直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
被限制高消费不一定就是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会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限制消费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即通过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
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二者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两者的相同点在于: 1、都是对被执行人的惩罚措施; 2、均是公开性质,都可以通过报纸等媒体向对外发布; 3、都是因申请方申请,由法院发起的一项法律措施; 4、救济途径相
案底又被称为“犯罪记录”或者“犯罪案底”,它针对的是某个人过去所触犯的法律罪名或者与之有关的犯罪行为记录,在中国,目前是无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制度,犯罪的案底会伴随着当事人终生,且永远不会消除;留底的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进行保存的。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