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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传唤证人没有强制执行的。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
法院执行局电话传唤不去不可以,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正常审理,不去的话会进行缺席审判。在己方不出庭情况下,就无法提供反驳证据; 2、如果是执行庭不出席,可能对方会申请强制执行,就会直接去家里找己方进行执行; 3、如果当事人有事情耽搁,可
不能去,但为了法律的公平性,建议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证人所在单位、住所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词。现场询问
1、被警局拘留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的情形之一,可以保释。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涉嫌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被外地公安局打电话传唤我去公安局,可以不去吗,我的答案是当然可以。本身公安局异地传唤,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去。
被公安局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可以超过12个小时。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以及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传唤、拘传,但是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24个小时。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
法律对刑事传唤的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对刑事传唤的时间作出了要求,一般是不能持续超过十二小时,且不能连续传唤。刑事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
派出所可以口头传唤人。派出所打电话给违法人员,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是属于口头传唤,当事人不接受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