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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视为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首先,若该房屋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并且所有购房款项已完全支付完毕,那么该房屋可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分割处理;其次,在婚前行房并支付了房屋首付
房产证只有妻子一方名字,如果是单独所有,离婚后她是可以一个人卖房的。如果是婚内房产,也没有夫妻双方关于房产权属的婚内约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享有共同处置权,离婚期间单方不可以卖房期间的。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她一人所有,离婚
离婚时应按房产的现行市场价进行等额分割。拥有房产的一方,应按房屋的现行市场价的一半给对方。 第二,关于“婚后买的房子是由一方购买且房产证上唯有TA的名字”,这要分具体情况:一方虽在婚后购买房产且房产证
你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是产权对内与对外两重意义。对外而言,该房购置在婚后,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内(你们夫妻间),由于你们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协议,协议只要不违法即是有效的。 总的来说
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的,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
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明登记为一房单独所有,但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署另一方的名字,购房者在此情况下只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那么当另一人表示不愿卖房时,那签的买卖
首先,如果购买该房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婚内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归谁?这个问题在婚姻法领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实践当中,法院掌握标准都是公平原则,因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那么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离婚的时候,分割是价值上要均等。通常是一方拿的房子那么给另一方一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