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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如果享受股东的权利,则就要承担股东的义务,则需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亏损,干股股东不要承担亏损。因为公司的债务均由公司承担,而不由股东承担。因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股东出资才能够享有股东应有的所有权利。
1、“干股”不是法律用语,是一种俗称,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出资额的限制,也就是债务的混同原则。因此,公司股东不存在干股问题
1、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2、承担的债务数额不超过继承的遗产价值。同时继承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税费。 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
不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根据公
干股股东的法律风险: 1.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因干股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故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与协议发生无效、可撤销、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代为继承承担债务吗?不管采用哪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是要承担的,但是偿还的范围只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需要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要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