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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在国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外国人的婚姻。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离婚案件,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外国人与中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不论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还是
婚姻法中只在离婚中对一方失踪有相关的规定。在离婚中,一方玩失踪,另一方可以去申请宣告失踪。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再去提起离婚。按照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不想离婚的,可以去申请对方失踪,然后法院
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以下两种解决途径: 1、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再起诉离婚;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案例虽然属于涉外婚姻,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我国进行起诉,那么就必须依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判决。根据《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一【《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一
一人失踪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民典法》第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诉讼离婚,对于不知道在何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失踪的人时间没有达到两年,其配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等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