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2021-02-28 114
普法内容
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供役地地方各种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供役地地方各种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有: (一)供役地权利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役权人提供土地,并容忍供役地上的负担; (二)供役地权利人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不得妨害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

    2021-04-24 195
  • 所谓地役权的设立
    所谓地役权的设立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1-04-07 135
  • 地役权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地役权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地役权合同成立时间: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役权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021-01-17 154
专业问答更多>>
  • 地役权成立的条件

    地役权的成立要件:首先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地役权成立的前提;其次,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第三,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第四,地役权具有

    2022-10-18 15,340
  • 1什么是地役权设立, 设立地役权的形式有哪些, 地役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2022-04-01 15,340
  • 地役权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

    地役权合同成立时间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依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

    2022-10-18 15,340
  • 地役权是非地役地的地役权吗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方便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利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房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产是需役地。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

    2021-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01:16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相邻关系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地役权则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一般属于用益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不相同,相邻关系一般是发生基于法律规定的;而地役权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所产生

    3,117 15,340
  • 专利权的类型 01:16
    专利权的类型

    专利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1、发明专利主要是指,发明人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解决技术的方案,也可以是一种构思;

    3,549 15,340
  • 人的权利哪里来的 00:48
    人的权利哪里来的

    人的权利是国家赋予的。公民权利是因为公民身份而取得的,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人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不受国家,种族的限制。公民权利可以因为违法犯罪被剥夺,但仍然有基本人权。在—个国家居住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能享有公民权利,但可以受到居住国

    3,040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