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0-08-29 149
普法内容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主体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上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怎么构成非法供应事故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怎么构成非法供应事故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

    2020-01-28 154
  • 包括哪些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包括哪些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该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2020-12-16 90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

    2020-08-02 89
专业问答更多>>
  • 适用什么条件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满足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即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的条件会构

    2023-10-02 15,340
  • 如何构成非法供应血液罪?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客体为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

    2022-06-09 15,340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

    2023-02-10 15,340
  • 供应血液的犯罪构成条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

    2021-10-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01:06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48,047 15,340
  • 公司申请破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00:59
    公司申请破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被申请破产的主体应当是公司法人;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3、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

    707 15,340
  •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01:09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1,89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