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是在合同成立前?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是在合同成立前?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是在合同成立前?

2021-04-17 144
普法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前。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即合同成立前,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等行为的,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缔约过失合同是否成立?
    缔约过失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因一方或双方过失而造成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总之,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2021-02-17 117
  • 合同成立缔约过失是否有效
    合同成立缔约过失是否有效

    成立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缔约过失。合同成立是过程行为,处于合同生效前的一段期限。而缔约过失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就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01-24 161
  • 缔约过失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原则
    缔约过失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原则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

    2021-03-19 223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成立但未实际履行,是否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除特殊种类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已经生效,不履行合同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而不是谛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4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

    2022-10-17 15,340
  • 是否是在合同成立前才有的过失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成立前。

    2022-07-18 15,340
  • 司法解释是否有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合同成立的

    不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应发生在合同成立前。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

    2022-06-30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是否构成违约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

    2022-07-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 01:04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是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的利益损失; 3、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其在主

    3,005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01:27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和追究,一般按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

    1,416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 01:18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194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