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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排除或限制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免责条款,尤其是事后订立的免责条款,法律原则上不加干涉。但如事先约定的免责条款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则法律规定其
案情:快递公司在运输中将物品弄丢,托运人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而快递公司却以格式条款做挡箭牌,只愿意承担运费的5倍损失。面对快递公司的种种免责条款,托运人是否只能吃哑巴亏15日,记者从江苏句容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据该法院审理后认定,快递
免责条款不公平如果属于法定无效情形就是无效的,具体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
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此可见,当格式条款违反《合同法》第52
这是一份格式合同,里面的免责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即快递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
快递丢失货物快递公司能否免责,要看情况。如果有免责事由或者符合依法成立的免责条款的,能够免责;如果没有上述免责事由或条款的,快递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快递破损的,快递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寄件人在寄快递时,与快递公司有约定报价的,快递破损后,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并且按照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 未进行保价的,破损属于违约行为,快递公司应当承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免责条款受到法律严格的限制。免责条款无效情形就包括了:1、免除自身造成对方人身遭受损害的责任;2、免除因为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时,造成对方财产遭受损害的责任。因此,要使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就要避
恶意投诉,已属于侵犯他人名誉的范畴了。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需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