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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签订的是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的还款责任。 2、承诺人签订的是承诺还款协议,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诺人一般承担第三顺位的还款责任。
有担保的债权可以享受优先受偿,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平等的,只能按比例受偿。不能收回的债权不能计算在破产财产中。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追回,可以追加分配。
让与担保与以物抵债虽然在外观上均存在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约定,但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让与担保的意思表示一般成立于债务到期之前;而以物抵债的意思表示一般成立于债务到期之时或之后。 二、当事人设立让与担保的,并未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而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是由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一定的担保,而债的保全则是对债务人的权利进行合法的限制。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为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 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选择之债相关法
在我国法律上,债务和债权其实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内,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的一种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如下: 1、让与担保虽非相关法规定的有名担保,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禁止该类型担保方式,且其亦属在法理以及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确认的非典型担保。故在让与担保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依契约自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